DB34/ 4811-2024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施工场地颗粒物监测点浓度限值、达标判定依据,以及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适用于安徽省全域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控制与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施工场地颗粒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涉及施工场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红、秦志勇、汪水兵、洪星园、陈刚、朱森、吴蕾、钱靖、程亚徽、王馨琦、卫尤文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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