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 50/21-1999(废止)(7个) 重庆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DB 50/21-1999(废止)(7个) 重庆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DB 50/21-1999(废止)(7个)

地方标准重庆市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黔东南小香鸡繁育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排放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市区及非城市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一类功能区。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食品加工单位的油烟排放应参照本标准执行;对居民居住环境有影响且有投诉的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也应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