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26/T 244.11-2023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 第11部分:人居环境保护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 第11部分:人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人居环境保护的术语和定义、社区绿化、社区道路、社区卫生、社区照明、污染防治、宣传与教育。本文件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以下简称“安置社区”)的人居环境保护。
起草单位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黔东南州乡村振兴局、贵州责诚标准化事务所
起草人
龙国鑫、唐笠、胡俊、杨超、向章培、赵勇斌、张鹏、唐文、徐本坤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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