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A 004.1-2018 餐饮业品质餐饮示范导则
内容简介
本导则适用于参加品质餐饮企业评选的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包括单位食堂导则规定了品质餐饮企业评选的要求,适用于参加品质餐饮企业评选的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导则规定了“品质餐饮企业”的定义,即在实现“明厨亮灶”建设基础上,从经营规范、文化品位、文明风尚、便民服务、诚信管理、社会责任、社会效果等方面全面提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导则的编写旨在引导餐饮单位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实现餐饮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提升。
起草单位
中国烹饪协会
起草人
姜俊贤、冯恩援、佟琳、吴颖、张旸、宋媛媛、陈娟娟、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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