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39.6-2024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药制造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
起草单位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等
起草人
王大勇、徐丹丹、吴 振、管清花、王唯佳、崔雅晴、赵 斌、田婵娟、傅世东、仇钰婷、张 欣、王爱芹、刘彩虹、李成光、常雅雯、范明元、张可嘉、杨小凤、辛光明
相近标准
DB37/T1639.6-201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DB37/T1639.11—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2—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6—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6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3—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3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5—2020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5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4—2024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23—2021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23部分:专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DB31/T478.27-2019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第27部分:医药制造业(中成药、注射剂)DB37/T1639.4-201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