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639.3-2024 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生产企业的用水管理。
起草单位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淄博华泽水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山东省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山东省日用硅酸盐工业协会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淄博有限公司、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济南市章丘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起草人
仇钰婷、张欣、管清花、董国华、刘秀杰、焦勇刚、王均光、吴萍、吴奇、白萍萍、徐丹丹、刘丹、李成光、陈学群、陈华伟、王开然、朱魁、傅世东、田婵娟、刘彩虹、吴振、张可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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