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53-2024 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范》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验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管理要求、自行监测过程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承担集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检测实验室,其他类型的环境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中山市古镇镇水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彭虹、李津津、魏静琼、何甜辉、王奎、黄欣昊、李杰鸿、欧慧敏、叶俊文、苏泽能、岑凤迎、黄硕俊、蔡茂林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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