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449-2024 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规范》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废玻璃的收集与暂存、运输、利用、污染控制和安全防护以及运营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中的废玻璃分类回收利用。
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深圳创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景旺、刘斌、杨丽、罗锋、李水坤、吴远明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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