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73.4-2024 火灾现场照相 第4部分:照片制卷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火灾现场照相 第4部分:照片制卷》,主管部门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火灾现场照相中火灾现场照片制卷的案卷构成、纸张要求、火灾现场照相平面示意图、照片、粘贴、标引、符号、代号、文字说明、装订和审查。本文件适用于火灾现场照片制卷。本文件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港航、民航、国有林区、矿井地下部分、军事设施等火灾现场照片制卷。
起草单位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山州消防救援支队、玉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黄樺、崔活逍、曾春生、胡超、邓龙、杨正基、肖崇然、王凡、和鑫、黄典一、赵杰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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