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T 1273.3-2024 火灾现场照相 第3部分:照相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火灾现场照相 第3部分:照相要求》,主管部门为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火灾现场照相中照相要求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照相器材、拍照步骤、拍照内容等。本文件适用于火灾现场照相的照相要求。本文件不适用生产安全事故和铁路、港航、民航、国有林区、矿井地下部分、军事设施等火灾现场照相要求。
起草单位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省消防救援总队、大理州消防救援支队、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文山州消防救援支队、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李殿臣、崔活逍、王泽宇、肖崇然、邹智超、陈鹏、段晶、李海洋、汪勇、刘愚潇、张杰、曾春生、邓龙、黄典一、赵杰玉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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