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814-2023 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规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界定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的评估目的与周期、评估方式、评估流程、评估指标与计算方法、评估综合指数与分级、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扩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利用财政资金开展的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效益评估工作。
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宁师范大学
起草人
罗蔚生、卢峰、苏宏新、覃星铭、蔡会德、胡宝清、莫剑锋、闫妍、农胜奇、徐占勇、蒙检、童德文、文娟、李惺颖、罗捷、刘频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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