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4/T 46-2023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要求》由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以及垃圾收集和运输质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质量管理,可作为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的依据,市内实行环境卫生管理的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香洲区市容环境管理中心、珠海市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珠海市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鼎和质量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波、王兆江、周全、郭存金、杨昌昀、吴勤兴、李光、崔贵雪、蔡静娴、白玉、左云、李俊辉、祝瀚之、刘雅琪、刘义、叶万新、杨振能、张翼、黄永锋、陈巧雄、陈雅琪、吴志浩、王照路、刘韵、乔宝良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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