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113-2023 幸福河湖评价导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幸福河湖评价导则》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幸福河湖评价的总体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幸福评价;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湖参照本文件进行评价。
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幸福河湖促进会、莆田市水利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福建省水利管理中心、福建省水资源与河务管理中心、莆田市河务管理中心
起草人
谢光球、苏玉萍、林国富、詹冯达、夏继红、李巍、邱远波、黄德元、李宝银、王晓昇、蔡开国、陈吉明、蒋本基(中国台湾)、陈凤斌、Barathan Balaji-Prasath(印度)、杨满根、程强、吕静、雷泳南、林艳锋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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