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餐饮外卖包装通用规范
- 标准号:T/BJSCYHYXH 001-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H624
- 发布日期:2020-10-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0-11-01
- 团体名称: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餐饮服务(网络)外卖(外带)餐袋、餐盒的分类、要求、落实时间,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及通过第三方平台统一配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包装,包括餐袋、餐盒、餐具等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餐饮连锁企业,企业总部需统一管理外卖外送餐袋、餐盒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并参照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餐饮个体的企业,使用外卖外送餐袋、餐盒一并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20197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GB/T21660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T32094-2015塑料保鲜盒GB/T21661塑料购物袋GB/T24984-2010日用塑料袋GB/T10457-2009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T27591-2011纸碗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QB/T4379-2019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手提纸袋FZ/T64035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非织造布购物袋标准的要求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餐饮服务(网络)外卖外带包装盒、包装袋餐厅餐饮服务(网络)外卖(外带)包装袋,袋子不与食品直接接触;外卖(外带)包装盒可与食品直接接触。3.2外卖包装盒餐盒应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渍;应配有与餐盒顶部扣合,能够阻隔污染物,防止食物洒溢的带盖餐盒。3.3外卖包装餐袋餐袋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包括透气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皱折(不包括折边等正常折叠引起的折痕)等瑕疵。3.4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各种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包括涂蜡纸、纸浆模塑制品及食品加工烹饪用纸等3.5塑料制品以塑料树脂或塑料材料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添加剂,成型加工成具有定形状的成型品4.分类餐饮服务(网络)外卖外带包装包括包装盒、包装袋、一次性餐具等。5.使用规范5.1餐饮服务(网络)外卖外带包装使用规范餐厅在包装盒使用中,常规菜品、一般快餐类、单一配菜等尽量使用单一盒,盖饭类两款或多款菜品宜使用带隔层的套盒(盖饭盒),增加可回收价值或建议使用可降解产品,不添加填充料。5.2多样配菜菜品配菜复杂、多样配菜的菜品尽量控制在2-3个包装盒内,宜使用多格盒(烤鸭盒)(如烤鸭、烤鱼)。5.3包装密封包装密封建议使用密封性好的包装;不得进行二次密封,不得使用保鲜膜等,增加过度包装。5.4一次性餐具网络平台及三方配送和门店外带点餐中,应尽到提示义务,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5.5团餐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体推荐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盒,餐具;顾客用餐后鼓励餐厅进行回收,减少浪费。5.6建议使用可降解餐盒、包装袋建议外卖(外带)包装盒、包装袋及餐具等,使用可降解产品。6.质量要求6.1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主要包括纸碗、纸杯、纸包装盒、纸勺、纸袋等产品,应满足《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标准中的质量要求。6.2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主要包括塑料碗、塑料杯、塑料包装盒、塑料勺、塑料袋等产品,应满足《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中的质量要求。6.3木制和竹制材料及制品木制和竹制材料及制品主要包括木筷和竹筷等产品,应满足《GB19790一次性筷子》标准中的质量要求。7.检验规则7.1检验方法产品检验应按照6.1~6.3质量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检验。7.2产品检验餐饮服务外卖外带包装产品应满足6.1~6.3中的质量要求。同时餐饮从业企业应按照附件1中的抽检项目,委托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每年至少抽检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测:a)产品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c)国家监督部门要求检测时。7.3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量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8.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8.1包装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作定量包装,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具有防潮和足够的牢固性,以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与贮存时不受污染。8.2标志在每箱制品上应有制造厂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树种、等级、数量、重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和执行标准号等标志。8.3贮存贮存环境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防火、防潮、防污染。8.4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应防雨、防潮,装卸中应防止破损、污染,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货物同车厢或集装箱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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