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833-2017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化学发光法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化学发光法》由重庆市环保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方法测定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检出限均为0.5μg/m3,测定下限均为2μg/m3。
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陈飞、郭喜丰、李斗果、汤敏、邓力、曾明龙、杨海蓉、
相近标准
HJ479-200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1043-201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GB/T15435-199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GB/T15436-1995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20204890-T-469电子特气一氧化氮电子特气一氧化氮JY/T0435-2011二氧化氮球YC/T287-2009卷烟主流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化学发光法DB37/T3784-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化学发光法20060501-T-467整合《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空气质量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