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353.10-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0部分: 火灾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10部分: 火灾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15/353-2000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DB15/353-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DB15/353.1-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1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DB15/353.11-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11部分:消防电话系统DB15/353.14-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14部分:消防供电系统DB15/353.13-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13部分:消防电梯系统DB15/353.12-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12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DB15/353.2-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2部分:消火栓系统DB15/353.6-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6部分:泡沫灭火系统DB15/353.5-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