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662-2019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考核内容、考核实施、考核结果、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包括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起草人
胥云、冯俊锋、叶茂、陈健、刘小庆、包建明、冯雪、侯超华、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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