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65.4-2007 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 第4部分: 应用系统检测内容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 第4部分: 应用系统检测内容》,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应用系统的检测项目和检测内容。本标准对应用系统软件的测试方法和检测指标不作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应用系统的检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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