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52-2021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对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做出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中药饮片加工和中成药生产企业的工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起草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支国强、何佳、姚波、李春蓉、邱庆伶、李柯欣、吴雪、朱启凤、张淼、郑金龙、张必宪、岩净意、杜雅洁、王麒锦、吴毅辉、
相近标准
20080108-Q-467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0060-Q-467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0095-Q-467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80073-Q-467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20080092-Q-467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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