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47-2004 烧结非粘土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
内容简介
河北省建设厅冀建科[2001]417号文件规定:全省11个设区市的城市规划区内到2002年6月30日、县级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城城市规划区内2003年6月30日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2002年河北省建设厅又发了冀建科[2002]37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禁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落实对“禁实”工作的具体要求。随着墙体改革的进展,粘土实心砖及其它粘土墙体制品,已经开始退出建筑施工现场,开发替代烧结粘土实心砖及其它粘土墙体制品的新型墙体材料已成当务之急。为适应建材市场的需要,以煤研石、页岩、粉煤灰等为原料的烧结实心砖、烧结多孔砖等已经批量生产。为了合理地使用烧结非粘土砖,并保证烧结非粘土砖的产品质量,使烧结非粘土砖砌体结构的设计和施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河北省建设厅2003年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图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秦皇岛市建筑设计院编制了《烧结非粘土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规程》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4.基本设计规定5.构造要求6.抗震设计7.施工质量验收共7章及烧结非粘土砖的生产等两个附录,对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的地区,以烧结非粘土砖为墙体材料的砌体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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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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