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3/ 849-2007 洗浴业服务质量规范
内容简介
本标准第5.4、5.5、.5.6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保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建国、李胜英、薛新社。本标准规定了洗浴业服务质量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洗浴场所、服务设施、经营管理、人员要求、服务规范及其它。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内洗浴行业的经营和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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