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390-2008 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适用于载重量不超过150kg,其作用主要用于代步或家用载物的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本标准不适用于残疾人轻型电动三轮自行车。
起草单位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大安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天机电产品有限公司、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市飞鸽电动三轮车制造有限公司、
起草人
关新、马国富、魏强、刘春风、张云龙、赵贵森、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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