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32-2008 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汽车通用技术条件》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术语和定义、分类、等级划分、要求,天然气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快速交通公共汽车、社区公共汽车要求和等级评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车辆长大于6m的公共汽车。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QC/T222-2010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三轮汽车通用技术条件GB/T35260-2017公共汽车维护技术规范20131732-T-348公共汽车维护技术规范GB/T12503-1995电视车通用技术条件JT/T1096-2016电动公共汽车配置要求JT/T936-2014快速公共汽车配置要求DB13/T1343-2010公共汽车服务规范JB/T6992-1993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TB/T2033-2003轨道平车通用技术条件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