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794-2014 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老年护理院分级护理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老年护理(医)院分级护理原则、分级标准、评估过程、护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上海市各类护理院、老年护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病房等。
起草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起草人
杜兆辉、凡芸、丁燕、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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