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1098-2018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的监督实施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管理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
徐昶、钱晓雍、陈晓婷、宋梦洁、沈根祥、王振旗、付侃、汤正泽、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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