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11/Z 384.12-2007 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2部分: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
内容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公共场所图像采集区域标志的设计与设置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安装有摄像机的公共场所或区域,如银行、商场、宾馆、饭店、医院、体育场馆、影剧院、写字楼、公园、广场、小区、交通场站、道路等,提示人员或车辆将进入图像采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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