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34.5-2019 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5部分:医疗卫生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 第5部分:医疗卫生》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11/T334-2020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通则DB46/T506.6-2020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医疗卫生DB32/T1446.5-2009公共场所标志英文译写规范第5部分:医疗卫生DB11/T334.4-2020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4部分:体育DB11/T334.6-2021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6部分:教育DB6101/T3101-2021公共场所标识语英文译写规范DB11/T334.5-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DB45/T578.5-2009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DB11/T334.2-2020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文化旅游DB11/T334.3-2020公共场所中文标识英文译写规范第3部分:商业金融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