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767.2-2015 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纯电动出租车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营运电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纯电动出租车》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出租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营运的M1类纯电动出租车。
起草单位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广州环宇标准及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
起草人
凌和平、贝明、邓映路、相升林、贾明辉、黄永昌、王益群、林逸峰、赵晓纯、刘晖、方植彬、冯军国、
相近标准
DB11/T782.1-2011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1部分:出租车安全防范系统DB13/T5099-2019时速160公里电动车组通用技术条件DB4403/T187-2021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规范DB52/T1366-2018出租车安全防范车载定位终端TB/T3600-2020350km/h高速电动车组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20150667-T-524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GB/T18487.3-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GB/T18487.2-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连接要求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