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015.4-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由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大学、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铜柱、余海军、魏琼、黎宇科、赵小勇、李前进、张宇平、李花、赵忠松、刘静榕、明帮来、李震彪、张学梅、王芳、刘波、李龙辉、王旭、候彭、宋琦、王攀、谢英豪、黄登高、高二平、王佳、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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