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8/ 483-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适用于处理规模在 500 m3/d(不含)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林玉科、王晨野、吴晓晨、王敏英、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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