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62-2017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规范》由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和应用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基本要求、基础元素及其组合、颜色应用规范、服装与服饰规范、执法执勤机动车辆涂装规范和导向系统设置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和设置。本标准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和应用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基本要求、基础元素及其组合、颜色应用规范、服装与服饰规范、执法执勤车辆涂装规范和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和设置
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刘荣富、张慧君、倪宏星、陈亮、陆颖飞、徐鑫、丁喆、瞿亮、李仁兵、欧阳琴飞、翁辰杰、魏红勇、张谊、李颉、张鸿斌、柏明、王晓婴、陈茂涵、张展、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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