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136-2018 政务公开 公开程序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政务公开 公开程序》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公开程序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公开主体的政务公开活动。 其他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平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起草人
吕金玲、韩谞、张宇、黄子聪、王威、常亚南、谢恺、蒋帅、薛珺君、黄津、黄晓华、章旭丹、徐剑、陈思嘉、梁子雯、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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