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5008-1999 脱硫石膏空心条板隔墙施工及验收规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脱硫石膏空心条板隔墙施工及验收规程》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推广使用脱硫石膏空心条板,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裂度7度(含7度)以内地区的各类建筑的非承重内隔墙工程施工及验收。6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3.0m;3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3.5m;9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4.0m。超过高度时应采用相应构造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裂度7度(含7度)以内地区的各类建筑的非承重内隔墙工程施工及验收。6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3.0m;3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3.5m;90系列隔墙高度不应超过4.0m。超过高度时应采用相应构造措施。
起草单位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赵光华、张励和、朱朝亮、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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