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14-2018 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处理设备卫生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处理设备卫生管理规范》由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饮用水水处理设备水质要求、饮用水水处理设备卫生要求、放置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公共场所设置的,通常作为供水中心供公众饮用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卫生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学校等场所使用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以及现场制作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饮用水水处理设备。
起草单位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上海贺众饮水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浩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应亮、毛洁、曹睿轩、周晓鹂、朱珂、陈天、项嘉汇、王建信、张怡琼、杨向东、顾英俊、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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