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83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由福建省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工程档案过程管理,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文件整理要求,工程文件归档,档案验收,档案报送移交及保管、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的过程管理、整理、验收和移交。
起草单位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福州市档案局、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福建华闽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市城建档案馆、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方艳云、郁鹏飞、陈庆龙、陈继杭、靳利安、陈丹娜、谭发茂、宁纪维、李蓬勃、曾强卿、喻凯、吴冠军、曾莉、危阜庆、郑晓丹、翁昕、周国伟、陈吓俤、吴勇、李志文、陈德强、丁彦平、钟野、葛军、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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