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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34.2-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

DB11/T 334.2-2006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

DB11/T 334.2-2006

地方标准北京市推荐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 景区景点》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双语标识英文译法,也适用于文物、博物馆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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