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57.1-2009 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1部分: 总则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公共交通客运标志 第1部分: 总则》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B11/T 657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交通客运标志的分类和各类标志的设计、设置及制作和维护等应遵循的通用原则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和道路旅客运输站等客运场所使用的公共交通客运标志的设计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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