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3-2005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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