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 1691.3-2014 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 学校、幼儿园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3部分: 学校、幼儿园》由江苏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本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是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包括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包括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等)、幼儿园(包括托儿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起草人
刘萱、高峰、张伟、李长命、徐鹏、顾明、刘捷、汤中华、宋舒涵、水利民、薛宏伟、高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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