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地方标准

DB36/ 110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1102-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 1102-2019

地方标准江西省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除城镇建成区以外地区的单个处理规模小于500 M3/D(不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64/700-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2/3094-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4/T0182—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62/4014-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3/2456—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176—20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