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2915-2016 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化工园区(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配备要求、化工园区消防站和气体防护站(以下简称气防站)及化工园区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园区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
起草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付靖春、赵华、李正祥、韩雪莲、倪文红、施祖建、施建军、匡蕾、刘武、汪丽莉、王斌、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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