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44/T458-2007 释放可燃物质的烘干室 安全技术条件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烘干作业时释放可燃性物质烘干室(炉)(以下简称烘干室)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材料或工件表面使用溶剂进行预处理、印刷、喷涂、浸渍等工艺后进行烘干干燥或固化的独立设置烘干室或其它干燥设备。包括烘干室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于烘干的便携式加热器;——药品和食品的干燥炉。对于任何情况下所释放的可燃物质浓度都不超过3%爆炸下限的烘干室或其它干燥设备,可不遵守本标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