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135-2013 废旧小型二次电池回收处置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废旧小型二次电池回收处置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废旧小型二次电池回收处置的术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收集分类、贮存运输、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废旧小型二次电池的回收处置,主要包括镍氢、镍镉、锂离子三大系列小型可充电电池,铅酸电池、一次电池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长东、余海军、袁杰、黎俊茂、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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