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203-2016 皮鞋、皮箱、皮包商品标识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皮鞋、皮箱、皮包商品标识》,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皮鞋、皮箱、皮包商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标识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的日常穿用鞋类及皮箱、皮包商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用鞋以及工业皮件商品。
起草单位
上海鉴正皮革质量检测技术中心(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
起草人
李方舟、缪月华、沈丽珠、胡玲娣、盛放、林正忠、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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