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101-2018 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方法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方法》由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延长使用期安全评定的时机、评定机构、评定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GB 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制造,且于2007年之后出厂的钢瓶延长使用期的安全评定。
起草单位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燃气崇明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上海远方气瓶检验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起草人
袁奕雯、聂亮、孙黎、周波清、陈杰、符明海、李昱、陈聪、邹元放、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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