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249-2020 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内部交接运送、暂时贮存、集中收运、集中处置等环节的职责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社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单位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DB4211/T12-2022医疗废物暂存间卫生管理规范DB32/T3388-2018美甲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20010291-Q-36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DB32/T3556-2019消防机构食堂卫生管理规范DB23/T2047-2017焦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DB23/T1803-2016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DB3401/T225—2021养老机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DB32/T3606-2019监狱监区内务卫生管理规范DB45/T1324-2016美丽乡村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