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839-2024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基本要求、资料收集、归因诊断分析步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鉴定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
曹晓燕、张荣、魏春龙、韩磊、姚春凤、余楚楚、王苗苗、陈红、沈阳、朱春红、季晓庆、朱晓敏、张萍、刘静
相近标准
DB31/107-2014职业性膀胱癌的诊断DB31/T1115-2018职业性尘肺病的诊断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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