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832.4-2024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 第4部分:交通信号灯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 第4部分:交通信号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通用要求、交通信号灯类型、设置条件、信号灯组合、信号灯安装方式、灯组安装方式、信号灯灯具、信号灯杆件及基础、信号机及机箱、线缆敷设、倒计时显示器、移动式信号灯、信号灯标识、交通信号运行。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安装、运行管理。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市明大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万象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祖永昶、李晓冬、李娅、顾金刚、卢健、赵杨洋、司宇琪、马晶晶、李霖、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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