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795-2024 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由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土壤重金属和水体氮磷污染的污染评价和生态修复。本文件适用于稻渔共作体系土壤铬、镍、镉、砷、铅、铜、锌七种重金属与水体氮磷的污染。
起草单位
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庄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孙楠、张颖、朱兴杰、陈胜杰、成琨、曾兴、刘昕、王天倚、姚忠宝、闫浩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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