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100-2024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规范》,主管部门为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以下简称心理支持服务)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服务分类、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预防、心理危机事件干预、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心理支持服务。
起草单位
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市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中心、河南大学、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惠济区教育局、河南省伯恩心理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市委员会、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
起草人
晋争、于欢、李永鑫、朱湘茹、毕丹丹、刘豫、袁征、寇爽、崔永丽、周旭锦、侯清珺、于海亭、赵凯宾、于振、李虎、王留奎、张玉、卞小华、黄晓静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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